六部门整治非法救护车

经观智讯2025-11-03 11:36

经济观察网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和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重点任务包括:1.严厉打击未经登记注册、不具备医疗救护资质的“黑救护”违法违规开展救护。2.坚决查处救护车乱收费和价格违法行为。3.严厉打击救护车公车私用、违规使用警灯警报、未执行紧急任务时不按交通信号灯或交通标志行驶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情形。4.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利用救护车或出租出借相关资质、牌照谋取不当利益,与“黑救护”等相互勾结、出卖患者信息谋利,为“黑救护”提供便利保护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有关单位或个人,相关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