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重点支出挂钩通过改革办审议

杜涛2017-02-19 16:38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杜涛 在财税改革中要解决的财政重点支出挂钩问题,已经原则获得解决。

2017年2月19日,财政部政研室主任王卫星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召开的优化支出存量结构  促进供给侧改革专题研讨会中表示,关于取消财政重点支出挂钩的问题已经在2016年年底通过中央改革办审议,还有要解决的就是程序问题。

财政重点支出挂钩是指和财政收支或者GDP的规模挂钩的相关事项。据统计之前与财政收支增幅或者生产总值挂钩的重点支出涉及教育、科技、农业、医疗卫生、社保、计划生育等7项,2012年财政安排的这7类全国财政支出占据了全国财政支出的48%。

在2016年中国高层发展论坛中,原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认为挂钩事项存在诸多弊端。首先是与总需求管理的灵活性要求相悖。其次就是从全国总量上挂钩还比较容易实现,但是越到地方、越是基层需求越有地方特色,越零散,越没有办法挂钩。第三个弊端是和《预算法》规定的绩效原则相悖。四是不利于节约资金。五是挂钩会让转向越来越多。就是中央本级的专项资金和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越来越多,财政支出越来越碎片化

财税新闻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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