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批环保 “钦差”亮剑: 7省市4660人被问责

董瑞强2017-08-02 17:00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董瑞强/文 8月1日,经济观察网记者从环境保护部获悉,自7月29日起至8月1日,第三批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陆续向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等7省(市)反馈督察意见。截至8月1日,督察组交办的7省市31457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共立案处罚8687家,拘留405人,约谈6657人,问责4660人。

中央督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7省(市)应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整改方案上报国务院,并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与此同时,要责成有关部门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钦差”亮剑

事实上,在公众看来,中央环保督察组另外一个较为熟知名字通常被称为“环保钦差”,他们进驻各地方,查察环境问题,实施问责。经济观察网了解到,2015年7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指出要将环境问题突出、重大环境事件频发、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的地方作为先期督察对象。

值得注意的是,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在这一方案中被首次提出。这意味着地方党委将与政府一道接受监督,督察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

在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的这7省(市)中,经济观察网记者对各地问责和约谈的总人数进行了整理,数据显示,天津市被问责和约谈的人数相对较少,分别为139人和307人。

除此之外,从被问责的人数来看,湖南问责人数最多,达1359人;山西问责1071人,仅次之;辽宁、安徽、福建、贵州问责人数依次为850人、476人、444人和321人。

从被约谈的情况来看,山西约谈总人数达1589,居7省(市)首位;湖南、贵州、福建、安徽、辽宁约谈人数分别为1382人、1170人、991人、637人和581人。

这是自2016年7月中央第一批环保督察组进驻各省(市)督查以来,被问责和约谈人数最多的一次。

资料显示,2016年1月,中央环保督察试点工作首次在河北展开,在仅一个月的时间里,问责人数就有366人,这也标志着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全国范围的的环保督察行动由此开启。2016年7月中旬,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8省(区),就有超过2000人被问责;2016年11月下旬,第二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7省(市)进行督察,最终有2682人被问责。

7省市环境问题突出

“尽管7省(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进展,但问题依然比较突出,通过环保督察,督查组发现各地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亟待引起高度重视”,督查组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是重发展、轻保护情况依然多见;二是环保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比较突出;三是部分流域环境污染情况较为严重;四是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建设问题突出;五是一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六是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解决不够有力。

根据督察组此次对各省(市)的反馈意见显示,由于开发过度、保护不力,湖南“有色金属之乡”、“鱼米之乡”这两个“乡”恰恰成为环境问题的重点和难点。与2013年相比,2016年洞庭湖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从36.4%下降为0,出口断面总磷浓度升幅97.9%,形势不容乐观。湖南全省涉重金属的“散乱污”企业较多,工艺落后,设备简陋,环境污染和风险不容忽视,尤其是岳阳、永州等地为追求一时经济增长,顶风出台阻碍环境执法的“土政策”。

与此同时,宁河区在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七里海湿地核心区和缓冲区违法建设湿地公园,市海洋部门多次违规批准游客进入保护区核心区;湖南湘潭、郴州两市违规干预环境执法,甚至为违法企业出具虚假证明;山西汾河、辽宁省辽河均是当地“母亲河”,但治污不力,大量污水直排,污染问题突出;安徽省巢湖、湖南省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不力,违规开发问题较多,环境形势不容乐观。

另外,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新建扩建大量旅游、畜禽养殖等项目,导致保护区水质下降;福建宁德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属国家重要湿地,但围海养殖已造成湿地面积减少;沈阳市由于配套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严重滞后,全市每天约27万吨污水直排环境,110余万吨污水超标排放;贵州威宁县县城建设用地大量侵占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城进湖退”问题突出。贵阳市每天超过40万吨生活污水排入南明河,水质由Ⅱ类降为劣Ⅴ类;天津市北辰区刘家码头村集聚近千家废品回收点及小作坊,区域环境恶劣,群众反映强烈。

天津市8月底前整改到位

7月29日,在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督察天津市情况反馈会上,督察组指出,天津市“好人主义”盛行,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担当意识、责任意识欠缺,在环保方面开会传达多、研究部署少,口号多、落实少。

经济观察网从环保部获悉,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认为,天津市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压力传导不足、责任落实不够、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与中央要求、直辖市定位和人民群众期盼尚有明显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大气环境治理仍显薄弱;水环境问题较为突出;一些突出环境问题长期没有解决。

据督察组介绍,2016年天津市二氧化氮浓度大幅上升,2017年一季度PM2.5浓度同比上升27.5%,大气环境形势十分严峻。2016年天津全市87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劣Ⅴ类断面比例较2013年上升23%,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仅为15%。

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对落实督察反馈意见提出明确要求,他表态,要确保整改见底到位,坚决打赢环境保护攻坚战。“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反馈意见,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代表的是中央的指示、中央的精神、中央的要求。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就是我们的整改方案。”

就在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情况反馈会结束不到两个小时后,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东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王东峰明确提出以下八项整改要求:一要列出问题清单,立即整改落实;二要严格监管,依法查处;三要严肃追责问责,从严执法执纪;四要继续深化环境保护大气、水、土壤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确保全面完成2017年目标;五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超前上报审批;六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七要完善领导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检查落实;八要扩大公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

记者了解到,7月31日,也就是在中央督察组情况反馈会召开后的第三天,《天津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下称《方案》)完成了初稿起草工作。

这份《方案》措辞严厉,明确提出了整改规划和完成任务的时间安排:一是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对于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8月底前整改到位;二是需要逐步整改的,限期销账,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需要长期推进的,制定整改方案,坚持不懈,一抓到底。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方案》不仅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用绿色发展系数衡量发展成绩,而且要求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压紧压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与此同时,还要求强化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对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辖区内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突出或任期内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恶化等情形的党政领导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

大环保新闻部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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