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总结第四次大督查 总理指示 “继续坚定不移去产能”

李紫宸2017-09-14 09:37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李紫宸  来自中国政府网的消息显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9月13日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情况和重点政策措施落实第三方评估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

会议指出,督查是政府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策执行力的重要举措。在连续三年开展全国大督查的基础上,近期国务院再次对18个省(区、市)开展实地督查,并组织有关部门自查。总的看,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任务等,取得明显成效,巩固和发展了经济稳中向好态势、推进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了民生改善。

与此同时,督查也发现一些地方去产能工作不扎实不到位、投资项目报建和银行开户等审批用时长、涉企不合理收费屡禁不止、科技成果转化障碍多等问题。

在去产能方面,这次的会议要求:“(下一步)要坚定不移去过剩产能,发改委、工信部要彻底清查未纳入'地条钢'清单的落后钢铁产能,一旦发现从严处理,并严肃问责,防止死灰复燃。”

会议强调,以上督查整改情况年底前要向国务院汇报。要建立重大决策部署常态化督查督办和激励问责机制,以改进政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更大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起于今年6月。2017年05月3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第四次大督查的通知》(国发明电﹝2017﹞1号)(简称《通知》)。根据《通知》中的表述,2017年以来,地方在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任务要求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在一些地方、一些方面,仍然存在工作不落实、政策不落地、改革不深入、进展不平衡的现象,仍有一些干部庸政懒政怠政不作为,影响政策效力和改革红利持续释放。为此,国务院决定对各地区和各部门工作开展第四次大督查,切实发挥督查抓落实、促发展的“利器”作用。

第四次大督查的重点内容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重点领域风险等五个方面工作。

其中,去产能工作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7年要压减5000万吨左右钢铁产能,退出1.5亿吨以上煤炭产能,淘汰、停建、缓建5000万千瓦以上煤电产能,有效处置“僵尸企业”,依法取缔“地条钢”产能。

在督查工作的安排上,分为全面自查和实地督查两方面。在自查方面,《通知》要求各地方要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任务要求,对照五个方面督查重点,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全面开展自查,切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管用、长效的整改措施,于2017年7月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报国务院。自查情况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反映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相关建议的篇幅应达到报告总篇幅的60%。

实地督查方面。国务院于2017年7月中旬派出督查组,选择重要经济指标排名相对靠后、重点工作任务进度相对滞后、有关问题相对集中的部分地区进行实地督查。同时,选择《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目标任务完成进度较慢、有关督查发现的重点问题整改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的部分国务院部门,组织开展书面督查。

此次的实地督查,国务院共派出了18个督查组,分赴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18个省份。18个督查组组长,均由国家部委副部级领导带队。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距离派出上述督察组约有两个月的时间,距离地方开展自查则三个月有余。

大科创新闻部记者
长期跟踪工业、信息化领域产业政策和发展动态,重点关注钢铁、能源、通信等相关产业,相关领域上市公司以及大宗商品市场等。擅长深度、人物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