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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00年基金黑幕之后,所有基金公司都在努力成为“好孩子”,由此,有关基金利益输送问题也似乎烟消云散。5年来,基金公司所有的投资真的都在合法合规框架内进行?对此,质疑一直存在。
    事实上,在看似合规、合法运作的背后,仍不时传出一些基金公司进行利益输送的流言,“可能是极少数公司,也可能是普遍现象。”一位业内人士指出。
    权威调查显示,某些基金公司利用以封闭式基金为主的公募基金,向其所管理的社保基金投资组合进行利益输送的现象的确存在。  

   从10月中旬开始,有关“基金公司利用公募基金为社保基金输送利益”成为市场焦点,这种焦点集中在第一批参加了社保理事会考核的六家基金公司身上,此六家基金公司分别是南方、博时、嘉实、鹏华、华夏和长盛。
    根据本报了解,目前由中国证监会牵头的调查已经结束。知情人士表示,某些基金公司利用以封闭式基金为主的公募基金,向其所管理的社保基金投资组合进行利益输送的现象的确存在,监管部门正在评估调查结果,并研究对这些基金违规的处罚意见。
    基金的这种利益输送是通过一种被称为“低买高卖”的交易行为来实现的,这种交易行为通常在基金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之间进行,当部分基金公司在买入股票时,其管理社保专户可能会先于其他基金优先低成本介入,而卖出股票之时,社保专户会先于其他基金高价格卖出股票。
    虽然没有明显的交易数据证明同一基金公司旗下不同基金之间存在利益输送事实,但在以社保为代表的私募基金进入市场之后,基金公司的确在人员配置、制度安排上存在一些偏私,这种偏私导致基金公司事实上存在“类利益输送”问题。
利益输送调查
    接受采访的基金公司异口同声否认存在“基金公司利用公募基金对社保基金输送利益”。
    他们的理由是:“对每一个基金经理来说,维护社保利益对任何一家基金公司没有经济利益上的好处,如果公募基金做不好,反而会使基金赎回导致基金公司有更直接的经济损失,这种做法得不偿失。”
    但一线研究机构反驳说,基金公司有理由也有动力为了支撑门面和迎合理事会需求,在投资过程中对管理的社保基金进行偏袒。
    一些数据也被用来证明研究人士的观点,第一组数据来自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王群航的统计分析。王的研究表明,第一次参加考评的六家基金公司的考核结果中,基金公司管理社保基金的业绩与公募基金的业绩出现背离。在2003年到2005年期间,鹏华和博时管理的股票基金排名为一、二,但在公募型股票基金方面,鹏华基金2003年度股票投资管理综合业绩排名较靠后,2004年暂时落在最后;博时基金业绩起伏也较大,2003年领先但2004年却偏后。另外四家中也有两家存在着公募业绩与社保基金考核结果偏差很大的现象。
    第二组数据由深圳证券信息公司赵迪提供。他将鹏华旗下管理社保104组合和旗下的“普”字头封闭式基金持仓调整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在2005年第二季度,104组合增仓福耀玻璃124.99万股,但基金普惠减仓福耀玻璃;104组合增仓包头铝业,而基金普惠、基金普丰减仓包头铝业;104组合减仓美达股份98.96万股,而基金普华对其增仓。在三季度,104组合减仓南海发展62.37万股;基金普丰增仓南海发展72.76万股; 104组合增仓双鹭药业11.27万股,而基金普丰减仓双鹭药业16.75万股; 104组合增仓中科三环,基金普丰减仓中科三环117.73万股。
    对于第一组数据,来自鹏华基金负责投资的副总经理殷克胜解释说,鹏华基金负责社保基金和公募基金的是两套人马,鹏华的社保组合投资理念更先进,因此社保组合在风险控制和制度设计上会强一些。“在今年,鹏华内部把社保组合的一些方法在公募基金中推开了,所以公募和社保组合投资业绩差异较大的现象已经改观。”
    对于第二组数据提到的反向操作行为,殷克胜表示,即使有也是经过公司审批的,而且量也比较小,绝不存在向社保组合输出利益的行为。其他一些基金经理也从侧面证实,“这种行为导致业绩差不了多少,实际上选股错误的成本更大。”
    但上述解释都不能够让投资者和研究机构信服。一些研究机构认为,在基金公司内部,即使不存在明显利益输送行为,由于督察体系不完备和制度设计缺陷,基金公司至少存在利益输送的漏洞,这种说法得到一些基金公司高层的认可。
    “最主要的问题是在中国的交易制度安排上,”南方一家公司负责社保的基金经理说,“在国外,基金公司都是统一下单的,然后公司根据资产配置的要求平均分配给每个账户,而中国的交易制度都在通过账户下单,所以交易员在不同账户之间分配买单时可能有所偏私,也可能会发生一些基金公司要求某些账户先买另外一些账户后买的情况。”
    现在基金公司交易制度大体如此安排:基金经理下单给交易室的中央交易员,由中央交易员分配给其他交易员,中央交易员有部分权限决定下单顺序。
    “但在中国,交易员的权限有限,因为不管什么样的交易指令,在交易员看来都是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来下单的。”一些交易员表示。所以,一些负责社保组合的基金经理认为,“如果一家基金公司真要在不同基金之间进行利益输送,这种合谋一定是公司层面的,对于封闭式、开放式基金经理来说,排名的压力、业绩跟收入挂钩导致违规行为有很大的道德风险和法律风险。”
运作社保基金
    一个共知的事实是,社保基金容易比公募基金获得更高的溢价收入。但一直以来,社保理事会怎么与基金公司之间进行协调和运作在投资界一直是个谜,因为社保基金从来不公布投资组合和考评结果。
    在社保基金入市之前,如何避免社保基金和公募基金进行利益输送一直是被反复考虑的。据被调查的一位基金经理介绍,作为一家政府机关,社保理事会更加看重的是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基金公司管理社保组合的压力不仅仅是业绩压力,更多在于制度和程序的严格遵循,因为作为投资本身是有风险的,如果出事则不可能被原谅。”
    为了预防社保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基金公司力图从制度上将负责社保的基金经理与负责公募基金的经理进行隔离。在2002年竞选社保委托理财人之前,多数基金公司的投资部门基本上按照投资品种划分为固定收益部和股票投资部,而现在,机构理财部已被专门独立出来为社保和企业年金服务。
    “作为特殊理财的客户,社保基金肯定与公募基金有所不同,比如社保投资单只个股比例就不受持仓不超过10%的限制。”一些基金经理告诉记者。
    由于一些基金公司与理事会联系人员是投资部人员,所以部分基金公司存在着“如果社保想更改社保组合投资比例,就直接发函给投资部门”的现象,导致社保对基金公司投资部门指导出现“一对一”情况;同时,理事会与基金公司信息交流十分顺畅,每个月基金公司都要向社保汇报投资策略、想法以及得失,以便于理事会及时根据市场状况、资产状况作出投资调整,而这些都是基金公司一般投资者无法企及的。
    一些没有负责社保基金的基金公司高层认为,现有的基金公司虽然从内部流程上避免了社保基金与公募基金利益输送,但避免不了基金经理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对此,负责社保的基金公司人士坦言,一家基金公司不同类型的基金经理间都存在一些互相“通气”的机会,由于每个人获取信息都有先后,都一起买卖也不现实,所以会存在前后脚买入和卖出问题,这种做法不存在对错的问题,而是程度深浅的问题,一旦过了某个度就形成了违规。
    同时,来自社保理事会的考核压力可能是部分基金公司对社保进行利益倾斜的重要原因。
    自2003年6月社保基金正式入市以来,社保理事会对基金公司的公开考核只有一次,但这次考核结果却十分残酷,六家管理人被分成了五个梯队,考核排名第一、第二的鹏华和博时分别被追加4.5亿元和3亿元的资金,排名中间的三家则被减少管理费和赎回部分资金,而排名最后的华夏的103股票组合被取消。
    客观地说,光从基金公司制度设计上看,基金公司的确尽力在防范社保基金和公募基金之间“显性利益输送”行为,但并不能根本解决两者之间的“隐性利益倾斜行为”,这种隐性利益倾斜主要表现就是:一般来说,基金公司都会将公司最为优秀的人才配置在社保团队里面,而且,一年一度的年检和每个月的汇报交流让理事会与基金公司信息共享具有优势。
公募基金边缘化
    通过分析社保理事会考核结果和公募基金运作结果,王群航还发现:社保基金总体平均投资业绩高于基金公司管理的股票型基金。2004年底社保基金投资股票规模为184亿元,虽然投资有所亏损,但理事会却透露其收益率高出公募基金平均收益水平1.6个百分点,6个债券组合中有1个债券组合在11个公募性债券基金排名第2,其余5个组合均在其3-4名之间。
    进入2005年,社保基金委托投资的优势更加明显,7月底社保股票投资浮盈达到2.5亿元, 8月底达到6.6亿元,而上半年公募基金的业绩仍在下跌,42家基金管理公司的181只基金半年报显示,2005年上半年基金的经营业绩总额为-59.98亿元,其中,44只股票型上半年股票浮亏为22.4亿元。
    “从业绩来看公募基金的确存在边缘化趋势,”王群航作出判断,“这就如一个班的学生,学习成绩可能会有所差异,但是整个班学习成绩都不好,那就是老师的教学质量有问题。”
    其实,这不是基金业第一次面对“边缘化”尴尬,在2002年11月,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的胡立峰第一次提出了 “封闭式基金边缘化”的概念,这种“边缘化”的具体表现是封闭式基金的平均折价率在不断攀升,当时一个原因是封闭式基金不断被机构化,其流动性不断降低;但根本性原因是:相比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的收益率在不断降低,2004年31只偏股型开放式基金平均净值增长率是-0.14%,而54只偏股型封闭式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为-2.96%。
    今年早些时候,王群航还对17家同时管理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公司进行分析,发现银华、中融、华夏、南方、嘉实、长盛、鹏华、大成、富国、长城等基金公司开放式基金的业绩明显好过封闭式基金。除此之外,一些基金公司还存在“捧小盘,弃大盘”的现象,即同样属于封闭式基金,小盘基金走势会强于大盘基金。
    “部分基金在不同时候有‘绩效调控’的重点,” 当时王群航在文章中还特别指出,“一些基金公司投资宣传中需要一些绩效明星,这符合基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这种“绩效调控”现象在2005年初货币市场基金快速扩张期时期最为明显,部分基金公司利用旗下其他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输送利益,当时一些基金经理介绍,“一些基金公司旗下的其他基金将一些债券以较低的价格卖给本公司货币市场基金,可以部分提升货币市场基金的业绩。”
    一位基金公司负责投资的人士还私下透露,在他们公司内部,社保基金被放在第一位,开放式基金被放在第二位,封闭式基金则处于第三位。
监管难点
    在《基金法》开始实施后,有法可依和严厉的监管已经让目前基金公司的制度设计、操作流程比以前规范很多,一位交易所基金部门人士就表示:“现在基金公司内部进行直接的利益输送是不可能的,交易所具有一些监控手段,比如相同基金公司互相之间的股票买卖活动,如果程度严重会马上通报到证监会。”
    但他也认为,基金的低买高卖现象仍旧是有可能的,因为违规不违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可以说属于灰色地带。联合证券基金研究员任瞳也认为,目前基金公司反向操作没倒仓那么严重,“如果基金管理人只是让旗下各只基金在建仓时存在优先顺序,我认为这不属于操作股价的行为。”
    同样属于灰色地带还有基金公司与控股大股东或非控股股东之间的相互持股行为,虽然《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规定了“基金不得投资于关联人士发行的证券,不得运用基金资产配合关联人士的证券投资业务。”
    但是,由于《信托法》漏洞,一些基金公司实际上持有其股东(股东为信托公司)发起的信托计划,而这些信托计划属于非公募项目不需要对外公布,这导致基金公司股东之间仍旧存在利益关联问题,博时、嘉实等基金公司都面临过此类问题,这些问题对未来法规完善都提出了挑战。
    另外,过去一年基金公司与银行、非关联券商之间新的配合也让监管部门头疼,这种配合在以前从来没有过,其典型案例就是货币市场基金与银行合谋“代持长债”的事件,在2005年4月之前,不少货币市场基金购买超过一年期限的债券,有的甚至可以购买7年债,由银行持有债券的前半段,而基金公司持有后半段,通过此行为基金可以获取高于市场利率以上的收益率。
    这种行为虽然让货币市场收益率提升,但是带来的风险不可估量,由于基金经理放大基金资产,导致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降低;同时如果货币市场基金变相放大投资杠杆比例,一旦市场利率上升货币市场基金则面临着利率风险,投资者利益可能受到侵害。
    “这些都是‘正常’的不正常现象。”联合证券基金研究员任瞳评价说。纵观中外资本市场发展史,在利益的驱使下,这种代理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现象会不可避免地发生,而且难以有效监管,很多疑似甚至确定会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不仅没有被禁止,而且进一步被业内承认,成为潜规则,结果不正常的现象变成了正常的现象。
    ”但这种现象本质上是个坏现象,它直接损害基金投资者的利益、极大损害基金行业的形象,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甚至动摇了基金业得以存在的根基——如果基金管理人作为投资者的委托理财顾问,其诚信都没有了,试问哪个投资者还敢把钱交给你?”
背景链接:
    基金黑幕:2000年,《财经》刊登的分析报告对国内10家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22家证券投资基金在上海股市的大宗股票交易的汇总记录进行跟踪,发现其中隐藏有大量违规、违法操作事实,这些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不仅让基金的独立性受到侵害,损害了基金投资者利益,而且造成了证券市场上信息误导,同时也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基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基金管理人不得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其第五十九条还规定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链接
    百度一下(www.baidu.com)“基金公司”,相关网页186000篇。基金公司销售渠道资源有限是制约基金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为了争夺有利的销售渠道,各基金公司的销售成本居高不下,这种销售领域的过度竞争往往不利于整个行业、特别是新公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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