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随着广东省委工作组的进驻,因土地纠纷引发的乌坎事件迎来转机。在过去三十年中国发展过程中“一手硬一手软”的手段之下,群体性事件逐渐增多,乌坎事件因发生在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广东,而变得引人关注。专家认为,从肯定利益,到承认博弈,再到平等谈判,广东乌坎事件的处理模式,将和33年前安徽小岗村在经济改革方面的实验一样,成为未来中国社会管理改革的样本。
  • 胡德平:重视农民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问题是改革开放以来最重要的几个问题之一,我非常重视农民土地所有权的问题,农民土地的卖价应该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详细]

北京专家学者高度评价“乌坎转机”

    12月22日,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发表时评《“乌坎转机”提示我们什么》,充分肯定了广东省委关于处理乌坎事件的做法。文章称:“把握了群众利益的诉求点,也就把握了问题解决的关键点。”


    此前一天,以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为组长、包括数名厅级干部的省工作组进驻陆丰。工作组“民意为重、群众为先、以人为本、阳光透明、法律为上”的五项原则,让一度情绪激烈的当地村民趋于平和。这被认为是乌坎事件的转机。


    “乌坎事件”始于今年9月下旬。在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东海镇乌坎村,因404亩土地的征地赔偿、村财务、村干部换届等问题引发村民上访;在三个月内,和平游行之后出现部分冲突,并最终导致事态进一步发展。目前事件被定性为“村内利益纷争”。


    《人民日报》时评发表的当天下午,胡耀邦史料信息网、经济观察报联合主办了有关乌坎事件处理模式的专家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高度评价广东处理乌坎事件模式,并希望以此为契机,推动社会管理方面的改革。会议由盛平、新望主持。

 

    以下是研讨会发言:

  • 盛平:乌坎转机具有时代意义

    乌坎之“坎”是我国迈向一个新时代必须跨越之“坎”,这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民主主义之路,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宪政建设的奠基之石。[详细]

  • 任剑涛:广东处理大局值得肯定

    如果我们限定在乌坎村范围内处理问题,怎么可能涉及到国家权力的稳定和颠覆问题?广东在处理的大局上,还是值得肯定的,展现了统治权力必要的灵活性。[详细]

  • 王长江:给政府更多创新自主性

    以这个事件的处理为契机,给各级政府更多的创新的自主性,让它们在和老百姓拉近距离、和老百姓和谐相处、争取双赢方面,多有一些自己的探索。[详细]

  • 吴思:压力可成为改革的动力

    一开始就说小岗村按手印,那就是压力。压力可以成为改革的动力。我觉得这件事儿里面体现出好几个方面的压力,或者叫老百姓的诉求。[详细]

  • 陈坡:应给农民一个交代

    巨额卖地款哪里去了,村民无地可种,何以为生?这个问题在全国是有普遍意义的,是应该引起高度关注的,是九亿农民的权益问题。应该给农民一个认真的交代。[详细]

  • 王至元:乌坎转机透出希望

    乌坎事件的转机让我们看到了正确解决问题的希望,但是,乌坎村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因为它涉及到多方面的重大而深层次的问题,并且这些问题具有普遍性。[详细]

  • 李永忠: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乌坎村事件反映了我们在处理正视解决这种群体事件中,开始站位多从群众的角度考虑,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在一些地方党委政府中,已经有所体现了。[详细]

  • 马晓力:乌坎转机的典型意义

    “乌坎转机”是一个好的开端,是二十年来处理政治问题以谈判方式平等对待的罕有的突破。政改与反贪的动力在民间、在基层,不扫荡基层的贪污不法势力,国无宁日。[详细]

  • 高锋:维护公民合法权利

    我们政府只要以民为本,维护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支持他们组织起来与贪官污吏作斗争,支持他们组织起来通过平等谈判解决劳资矛盾,中国的事情并不难解决。[详细]

  • 陈有西:高压“维稳”的错误

    高压“维稳”的错误在于,没有认识到我国人民政权的本质特征;没有认识到信息社会、法制社会的基本民意基础;没有认识到中国面临的世界政治格局和全球化影响。[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