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口分说《霍乱时期的爱情》(4)
导语:余华:我相信有一半以上的人会认同,在现在还活着的作家中,马尔克斯是最伟大的一位。

 

止庵:刚才杨玲说的直译问题,我们可以随便讲一个例子大家就能明白。比如像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描写一个人去看着另一个人的时候,或者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有长久的思念,他会把这个事写的非常细,这个过程中他会写到很多他独特的内容和独特的细节,假如我们用一往情深这样的词,他就把那些细节丢掉了。像加西亚·马尔克斯这样的作品,确实没有办法把它纳入我们现有的一个一个固定的成语里面去,如果纳入成语里面就把原来鲜活的东西损失掉很多。这本书叫做《霍乱时期的爱情》,实际上这本书里面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写的是一个爱情。爱情这个事情,我们读这个书的话,在我们很古典的文学作品里面,几乎每部作品都会写到这个。但是这个对于二十世纪的作家来讲,其实有一点困难。因为很多人写到爱情不太容易写的很好,《霍乱时期的爱情》出版之后美国作家托马斯也曾经写过书评谈到这个事情,他说七十道八十年代后烂漫主义思潮中,所有人被洗脑,甚至爱情产生季度恐惧心理,爱情曾经让一代人着魔的流行字眼,现在作家没有勇气迈出这一步,严肃对待爱情这个主题,对于现代作家来讲相当困难。他当时对于这个事情,他觉得马尔克斯有一种革命性。马尔克斯自己也说,他说我认为有关爱情的小说与其他小说一样有价值。我就想问问余华兄,你是怎么来文学里面的爱情,在你的创作里面,包括你的阅读里面,你觉得这个事情对于古典作家跟对于当代作家是不是有一点困难?还是这个已经被人穷尽了?

余华:对于所有作家来说最难写的就是爱情,当然你可以写一个爱情故事,很受欢迎的爱情故事,但是问题是它不一定是好的爱情故事,所以像这样的爱情故事,我记得我未满30岁的时候,读了这个书以后还读了马尔克斯的访谈,他说写这本书的时候,他想把这两个人年轻和年老的爱情和拉美的动荡放在一起起,但是后来他发现一本书只能解决一个问题,你不要胃口太大,历史是历史,爱情是爱情。但是当我读完以后发现,拉美的动荡、拉美的风土人情仍然在里面,因为这是带进来的,拔出萝卜带出泥的样子,不是说既要把萝卜又要扔泥。弗雷败有点节外生枝的写,他就是自然中把它带出来的,所以他的爱情里面也带了拉美的变化、拉美的动荡,所以他又不是我们所读到的以前的那种,有一种很畅销的美国小说就叫《爱情故事》,它又不是那种意义上的爱情故事,但是又确实是激动人心的爱情故事,可能也只有他这样的作家才能写出这样的爱情。这一点是非常了不起的,对这样的作家我们除了崇敬以外没有别的可说的,而且你永远那么崇敬他。

我刚才在找一个词,找不到了,我读第一章的时候,我看杨玲有一个翻译,用我比较陌生的词,但又很精确,但是我一直在找,没有找到,我待会找到之后再告诉她。从这点可以看出她的译文是非常下工夫的,我当时看到那个词突然感到有点陌生,因为这不是我所习惯的词的用法,因为我也读过不少翻译小说,这个用法比较独特,但是她不用这个词的话,那个句子就会多几个字,多几个字之后可能没有那么舒服。我待会继续找,找到以后告诉你们。

刚才杨玲说到成语,根据我的经验,所有外国翻译家翻译中国小说就怕成语,因为每个成语后面都是一个历史,甚至是很深厚的中国文化背景,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但是反过来我也发现,很多翻译家把外国小说翻译过来的时候,他也喜欢用成语,为什么?简单,非常讨巧的,就是很轻松的功夫。而且中国读者还觉得这个翻译家很有文化。确实,我当时读的时候,杨玲的翻译有一个优点,她没有使用成语,而且在没有成语的情况下依然是那么舒服。我刚才为了找那个词汇又重读了一下。不像是一个小女孩翻的,像一个老太太翻的。

止庵:这个故事很有意思,这个故事其实是一个爱情故事,但是这个爱情故事不是一个寻常的爱情故事,这个故事是一个长达五十年,中间中断了五十,五十一年零多少天的爱情故事,这个故事本身就是一个传奇故事。如果我们讲它是一个,如果我们考虑马尔克斯怎么写这个爱情故事,其实时间在里面有很大的作用,大概1880年代到1930年代,这里面写到好多人,写到曝露斯特,写到卡拉德,都是这个时代里面的人。时间的因素确实是很有意思的,且陈老师和余华兄谈一下,你们对作品里面的时间因素,这么长的跨度,这个是不是对这部小说必须的?这个时间是不是真的是一个比较重要的?

余华:还是和马尔克斯的生活成长经历和他的环境有关,因为他成长的时候也是拉美动荡的时候,拉美现在仍然不太平,但是那个时候更动荡,政治上的那种动荡,他这里面很简单就是保守党和自由党的区别,但其实政党还是不一样的,真正的拉丁美洲的不同国家政党要比这个复杂,但是它无法在小说中表现出来,所以我觉得和他的生活经历是有点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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