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口分说《霍乱时期的爱情》(7)
导语:余华:我相信有一半以上的人会认同,在现在还活着的作家中,马尔克斯是最伟大的一位。

 

其实我们说他那个时期的思维,我认为当时拉美最主要的社会主义学家,但是为什么马尔克斯比他们高出一筹?就是因为他有了《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马尔克斯在最适合写《百年孤独》的时候他写了《百年孤独》,作家和他的作品的关系也是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的,不是说找工作需要天时地利人和,你在什么时候和某一部作品相遇,自然那部作品写的特别出彩。有时候为什么一部作品写的很不顺?不天和也不地利,整个时间不对。他写这本书的时候也是特别好的状态,你看里面的细节写的精确,作为作家来说,除了他的想象力各方面以外还要看他写的是不是精确,因为你不能瞎写,每一个细节把握的精确度,他这方面也是非常厉害的。所以他的幸运就是上帝给他的,略萨没他幸运是因为上帝对他没有那么好。

至于刚才陈众议说到600多个女人的来源,一是他生活中可能也有,他绝对不是一个生活作风很干净的人。第二,他的想象力是最重要的。还有一点,很多他根本都不熟,他泡妞的故事很多是听到的,都写到了小说里面。他认识那么多人,政治家、学者、流氓、地痞,三教九流什么人都认识,什么样的故事他都知道一点。所以当他写的时候,只要给他一点,他就可以写出一大块。所以600多个女人对他来说不是难事,他写6000多个都能写,就是他不想写。《霍乱时期的爱情》也是马尔克斯最适合写这部书的时候写,他中间还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然后放下了一下,等他花天酒地一番以后,故事知道的等多了,包括政治家泡妞的故事他也都听说了,阴暗的东西知道的更多了,所以这本书写的更好了。刚才说到莫扎特,有人说莫扎特活到36岁写的曲子,你用36年抄都抄不完,可想而知当年莫扎特写曲目的时候是飞的,如果不飞的话就忘了,太快了。所以上帝是公平的,让他36岁就去世了,让他活到86岁的话,他的曲子都会把世界淹没了。

止庵:马尔克斯写了《百年孤独》,又写了《霍乱时期的爱情》,这两本书的关系,如果从这个作家的创作历程来考虑,他自己说两本书写完以后有一种空空如也的感觉,我觉得这句话说的还是挺动心的,这两本书的互补性,它们之间的关系还是挺有意思的一个话题,先请杨玲给我们讲一下。

杨玲:《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合起来才能算是真正的马尔克斯,让我看到马尔克斯的两面,《百年孤独》马尔克斯写的时候就像高高在上的上帝一样俯看人类的社会,他用神来之笔的小说问的是社会和人类的历史。而《霍乱时期的爱情》更像一首情诗,让马尔克斯又回到人性上面,他重新又回归到一个肉身的人,让人感觉更多的是人的七情六欲,而且是人之间的非常真挚的爱。

止庵:陈老师,您读这两本书,感觉之间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陈众议:我觉得比较正常,他有这两本书应该说是必然。因为他前期创作都归结到《百年孤独》,但是恰恰他没写自己,写了那么多人,他没写自己,没写自己的家人,恰恰是到了得诺贝尔文学奖以后,在世界上遨游一番才回来说说自己。刚才我说女性读着尤其适合,当然男性读着也一样,但是说老实话,我们大家可以做一个游戏,比如女性读者比较容易找到自己的对应,因为里面人物太多,但是男性只有一个,所以比较难。这里面有很多他的花花肠子,我偶尔也是写一点,但是生活当中没有的东西他也许更感兴趣,但是又怕写虚了,所以要把他父亲、母亲拽上,那是实实在在的,而且他可以感同身受的,因为这种文化环境创造了他父亲母亲,创造了阿里萨、费尔明娜。但是他又不甘心,又想淋漓尽致,甚至于到极致,好多我觉得是潜意识的。因为他以前在回忆录里面写到过,他年轻的时候,他父亲那一代还有一个传统,儿子长大了,自己的父亲或者舅舅或者叔叔会带他光妓院,等于是成人。但是到了他这一代没赶上,所以他那时候耿耿于怀,他觉得不公平,所以跟着他的一帮小兄弟一起去混,但是他没钱,这个窘境可想而知,所以他很可能多少有一些潜意识里面的冲突,所以弄那么多放在里面,写各种各样的花样、各种各样的情况。

止庵:余华兄,刚才说到马尔克斯写完这两本书之后觉得空空如也,我觉得这两本书都是写的极致的书,他的同时代的作家作品这种极致与马尔克斯有点区别。

余华:多亏了这两本书隔了二十多年,否则我觉得他写不下去。《百年孤独》我读了两遍,现在我的孩子也已经读完《百年孤独》,他在英国跟我一块在火车上读的,他一边读还一段一段念给我听,读的时候我觉得非常非常了不起,读完以后又想不起来了,因为翻译那个版本我去年读的,结果我儿子念中间精彩段落的时候,我怎么觉得都忘了,就是信息量太大。像这一本《霍乱时期的爱情》相对好一些,我前几天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翻阅了一些印象深刻的章节。所以止庵说的非常对,拉美的作家里面,他们这一代的作家里面,这两本书能够写到极致的,略萨他们这一代,其他几人都没有做到。其实科纳萨可能是他们四人里面命最苦的,活着也不如他们好,死的也比他们找。但是科纳萨在西方的地位非常高,虽然中国读者不是很熟悉,科纳萨写东西也是非常极致的。尤其这两本书写到那么极致的话,如果《百年孤独》完成之后马上写这一部,根据我自己的写作经验,他可能会中途放弃。所以他幸运,他隔了二十多年才决定写这样一个故事,那时候他已经对人世间各种生活,他该知道的也都知道了,不该知道的可能也不存在,所以他可以写这样的书。《百年孤独》看起来可能是君临天下的味道,其实那是一种天才,而这一本书《霍乱时期的爱情》更多是他对生活的酸甜苦辣。《百年孤独》是天才之作,而《霍乱时期的爱情》是生活之作,它们是这样的区别,但都是一样的了不起。

止庵:所以写到极致要有能力,要有体力,还要有精力。我们在这是向一位伟大作家的一部伟大作品致敬,这本书确实是值得我们向他致敬的书。下面的时间交给在场的读者和媒体朋友,如果有问题可以提问给我们的余华老师、陈众议老师和杨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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